当地时间2月28日,巴西财政部长费尔南多·哈达德与矿产与能源部部长亚历山大·西尔维拉联合向媒体介绍了巴西政府在当天颁布的为期120天燃油税临时措施。
根据这些措施,巴西政府将部分恢复对汽油和乙醇燃料的征税,从今年3月1日起到6月底,在巴西出售的每升汽油和每升乙醇燃料将分别被征收0.47雷亚尔(1雷亚尔约合1.33元人民币)和0.02雷亚尔的税项。
哈达德介绍,政府还决定针对巴西的原油出口征收9.2%的税收,以鼓励本国公司在巴西境内进行石油炼化活动。
据悉,这些临时措施在6月底到期之后,巴西国会将决定是否将临时措施变为正式法规。(总台记者 雷湘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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